從CRPD談融合友善校園的推動
輔導主任 曾慶瓏
【緣起】
2006/12/13
聯合國通過「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The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簡稱CRPD),它是聯合國在21世紀頒布的第1個國際人權條約,影響全球數億身心障礙者之權利保障。我國為了強化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使其與國際接軌,2014年8月20日頒布「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簡稱CRPD施行法),並自2014年12月3日起施行。CRPD宗旨即促進、保障與確保所有身心障礙者充分及平等享有所有人權及基本自由,並促進對身心障礙者固有尊嚴之尊重。
【CRPD的八大原則與說明】
一、尊重他人、尊重他人自己做的決定:
身心障礙者和每個人一樣,有權利包自己做決定。
二、不歧視:
每個人都要尊重身心障礙者,不可以欺負或嘲笑身心障礙者。
三、充分融入社會:
身心障礙者可以跟大家一起參加活動、工作賺錢、上課學習,因為每個人都是社會的成員,不應該被排擠。
四、尊重每個人不同之處,接受身心障礙者是人類多元性的一種:
每個人都有不同的樣子,身心障礙者也有不同的地方需要被尊重。
五、機會均等:
所有人都有一樣的機會和權利,身心障礙者也可以上學、工作、結婚…等等。
六、無障礙:
要有無障礙設施和服務,例如:無障礙廁所、斜坡道、易讀手冊…等等。讓身心障礙者知道重要的事,生活更方便。
七、男女平等:
對男生和女生都要公平,不可以歧視女生,政府應該保障身心障礙女性的權利。
八、尊重兒童,保障身心障礙兒童的權利:
兒童和家庭服務的單位,要給身心障礙兒童支持與協助,保障身心障礙兒童的權利。
【CRPD與融合教育】
CRPD總計50條,內容包括:教育、就業、所得維持、居住、社區融合、參與、無障礙環境、政治參與、公民權益等等,其中跟學齡階段孩子在校園裡的權益有關係的包含:個人行動、尊重隱私、適應、提供復健、教育權益等等。
「融合教育」是CRPD的重要宣示,所謂的「融合教育」是將身心障礙學生安置於普通教育情境,不將之隔離,並由普通班教師來照顧班上的每一位學生,但必須給予普通班教師適當的支持系統(如:諮詢教師)、相關服務(如:輔導諮商)、以及教師成長。
「融合教育」的第一階段主要強調「身心障礙學生跟非障礙學生近距離的同在、近距離的相處」,學校利用一些非正式的課程活動,製造許多身心障礙學生跟非障礙學生互動交流的機會,幫助所有學生在校園當中能更友善的被理解與對待。校園中,我們要為身心障礙學生捍衛的三大原則為:
一、公平參與:我們要為他們爭取公平參與各式各樣活動的機會。
二、機會平等:舉凡非障礙學生擁有的各式各樣學習表現的機會,我們一樣不會慢待身心障礙學生。
三、權益保障:身心障礙學生跟一般生一樣擁有的權益或是身心障礙學生專屬的權益,我們要為之積極發聲、盡力捍衛。
學校的融合教育主要是製造機會,讓身心障礙學生跟一般生一樣,能夠近距離接觸「非正式課程」(例如:運動會…)且有高品質互動,並且為了讓身心障礙學生能夠參與普通教育的課程,學校及老師必須要進行合理的「客製化調整」,這也就是「融合教育」的精神。
我們也希望幫助特殊需求學生「有逐漸發展能力的機會」以及「保持身份認同的權利」。身心障礙學生有權利去認識自己與眾不同的身份,學校會定期辦理各類宣導活動,邀請全體教職員工及學生共同參與,提升身心障礙學生的自我概念和自我悅納,此外也帶領一般學生能更認識身心障礙學生,透過理解與互動,提供支援與協助,幫助身心障礙學生在普通班學得更好。許多老師會在班上邀請同學擔任愛心小天使,幫助身心障礙的同學,有研究指出,當小天使們運用自己的方法指導同學課業,或是幫助身心障同學參與活動時,小天使本身的能力及自我價值也能被提升。因此,我們要多鼓勵一般生幫助身心障礙同學,這是一種互惠的學習與分享喔!
CRPD提醒我們要去打破校園當中潛在的阻力,要去維護這些與眾不同的孩子,讓他們在校園裡面免除受到不平等對待的任何可能。身心障礙學生要的不多,承認他們與眾不同,給他們公平的參與機會,讓他們感受到校園的溫暖,「友善校園」就從你我做起!
【參考資料】
1.身心障礙權利公約網站
https://crpd.sfaa.gov.tw/BulletinCtrl?func=getBulletin&p=b_2&c=C&bulletinId=56
2.新北市110學年度特殊教育知能線上研習資料【主題:從CRPD談融合友善校園的推動】
3.新北市政府社會局【CRPD身心障礙者的基本權利】宣導單
4.本文原刊自江翠國小111學年度校刊專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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